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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2022-11-04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概念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因法律过错造成医疗损害的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委托的关于医疗技术等专门性问题的鉴定。赔偿范围包括:患者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患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如有残疾的,对患者的残疾赔偿金。接下来深圳医疗纠纷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律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概念是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日常医疗行为中因法律过错造成医疗损害的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委托进行的医疗技术等专门性问题的鉴定。

深圳律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如下:
  1.过错原则。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的,因过错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患者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定的;

  (二)隐瞒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

  3.无过失责任。

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中如何举证?

  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如下:
  1.检查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没有违反相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证明其已尽到专业注意义务。
  3.证明特殊情况下的最佳注意义务。深圳医疗纠纷律师提醒,由于特殊的突发事件和特殊的患者,作为医疗机构,必须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规避风险,从而履行“最佳注意义务”。

  4.无因果关系证明,即证明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以上便是由深圳医疗纠纷律师为您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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