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如何写索赔书?
2022-12-23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纠纷诉讼请求一般是认定被告的过错行为,按规定赔偿原告相应费用,同时承担诉讼费用。当事人遭受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就所受损害进行赔偿协商时,往往会产生医疗纠纷。如果协商不成,他们会选择诉讼来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接下来深圳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该请求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被告医院在整个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2.被告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因残疾而索赔的项目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与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不同年限,自伤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深圳医疗律师提醒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计算期不同。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死亡索赔项目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有上限的,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是没有上限的。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相关病历资料和相关物品,向医疗机构负责人如实反映情况,向家属进行告知和说明,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对于复杂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负责人应当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告知和说明。
4.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应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经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办理。
医疗纠纷如何写索赔书?
医疗纠纷诉讼请求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和联系方式。该请求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被告医院在整个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2.被告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请求书简要说明了原告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民事权利纠纷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并一一列举。明确具体,比如索赔损失等。
医疗纠纷应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具体数额和医疗事故赔偿相差不大。2.因残疾而索赔的项目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与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不同年限,自伤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深圳医疗律师提醒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计算期不同。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死亡索赔项目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有上限的,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是没有上限的。
医疗纠纷的处理
1.医疗纠纷发生后,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科室或专(兼)职人员办理。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相关病历资料和相关物品,向医疗机构负责人如实反映情况,向家属进行告知和说明,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对于复杂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负责人应当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告知和说明。
4.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应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经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