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术后并发症是否必然视为医疗过错?
2025-05-27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事故术后并发症是否必然视为医疗过错?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手术后的不良后果都可归咎于医生或医院的失误。医学上讲,并发症是指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与原发病无关的新疾病或症状。如果并发症是由于患者自身病情发展、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的,且医疗机构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了适当措施,则不应将此视为医疗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的诊疗规范及责任承担原则,当医疗机构未能按照这些规范行事时(如术前评估不足、操作不当等),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从而需要对由此产生的损害负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该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计算依据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了因医疗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及赔偿标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并且对于造成死亡的情况还涉及到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该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判断医疗事故术后并发症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关键在于审查医疗机构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专业标准。对于具体案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