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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2025-11-28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不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补偿,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损失如精神痛苦等方面的合理赔偿。具体而言,《民法典》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涵盖了从治疗成本到生活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所有相关支出与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该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与确定?

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与确定主要依据于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这种违反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实践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过失或故意的行为;要判断该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根据过错程度及因果关系来决定责任大小。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重点在于考察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并且这种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了患者受到伤害。如果能够证明存在上述情况,则可以认定医疗机构需对此承担责任。

以上内容基于当前法律法规框架下对医疗损害赔偿范围进行了概述,并引用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作为支持。实际案件处理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来确定最终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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