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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非法行医致害怎样索赔?

2026-06-07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事故非法行医致害怎样索赔?

在处理因非法行医而引发的医疗事故赔偿问题上,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为受害者提供了索赔的基础。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赔偿项目及标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确定了非法行医的事实后,受害者可以根据实际遭受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急救措施不当法律责任?

在处理急救措施不当导致的法律责任问题时,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考量:一是医疗专业人员在执行急救过程中的责任;二是非专业人士在紧急情况下实施救助行为的责任。对于医疗专业人员而言,如果在急救过程中存在明显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并因此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而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并规定了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情况下,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有重大过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非法行医造成的医疗事故,受害者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依法维权。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以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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