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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等四人诉公主岭市中心医院退休金案

2018-05-01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赵××等四人于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心医院退休后,因原单位返聘报酬极低,而高薪受聘于某民营医疗机构,由于与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原单位借此停发其退休金达四年以上,四年间,四人委托长春资深律师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均因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仲裁条件而不予受理。委托人后来多次采取上访省市各级卫生部门、人事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上级指示公主岭市市长李洪信责令卫生局解决,但均因缺乏法律依据无疾而终,多种渠道努力均无济于事。本律师于2007年1月接受当事人委托,当时《劳动合同法》尚未制定,为当事人维权困难重重。通过深入的法理分析与论证,决定采取诉讼与人事争议仲裁两种路径解决。诉讼必须突破常规立案思维,通过分析退休金财产属性、宪法及其他部门规定及相关政策,以侵犯财产权说服基层法院立案庭与院长,又进一步说服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同意以侵犯财产权立案。与此同时又说服刚刚成立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人事争议立案,因人事争议立案快捷高效,最后决定通过人事争议解决纠纷。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医院全额补发拖欠的退休金及利息,并保证今后持续发放退休金,达成圆满结果。最终结束当事人四年多的艰苦上访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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