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诉上海虹迪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工伤纠纷
2018-05-01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韦××于2008年3月上班第一天下午因与员工李××搬家具发生工伤导致右侧胫骨骨折而住进西丽医院。韦××所在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员工李××名字为其办理住院手续;在以现金形式支付部分工资、医疗费用后,便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及工资。韦××入职时间短、尚未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又无工牌等其它能够证明员工身份的证据,且随后李××也被公司开除,使得韦××住院三个月拖欠高额的医疗费,无生活来源、无法进行后续治疗,而主张权利却几乎寸步难行。韦××先后咨询多位律师均因无法证明员工身份而无人接受委托。本律师代理此案后,经过研究维权策略与推敲方案,通过向街道办、司法所、劳动局等相关单位求助,并反复做工作,完成了认定了韦××员工身份这一最艰难的步骤。最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使得该公司不得不认定韦××确系该公司员工;拿到仲裁裁决书后,又对该公司做了大量工作,以法服人、以情感人,说服该公司放弃起诉讼与上诉、避免了可能被拖延的时间、使得韦××最终顺利拿到了后续医疗费、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